202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四川发展(控股)公司党委巡察组对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生物医药集团”或“公司”)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16日,巡察组向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四川发展(控股)公司党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类主要问题30项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带领各级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坚决抓好整改,目前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面整改完成。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四川发展(控股)公司党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做到“五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提出问题纠正到位、需要问责的处理到位、问题举一反三到位、建章立制到位。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公司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和牵头巡察整改工作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围绕四川发展(控股)公司党委巡察组工作部署要求,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与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各级责任主体始终保持端正态度,对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反思、照单全收,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全司凝心聚力、共同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系统部署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公司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不走过场。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公司将整改落实工作分为动员准备、制定方案、集中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报告、巩固成果6个阶段,分步骤、有重点、高质量推进,切实细化和压实整改责任。公司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学习领会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四川发展(控股)公司党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立行立改和分类整改的原则,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类主要问题30项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条过堂,形成了65项具体整改措施。每一项整改任务都围绕具体问题,落实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整改任务“人人上肩”、整改责任“层层压实”。公司党委于2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公司上下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整改质效。公司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对照每条反馈意见逐项督导、逐项落实、逐项销号,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做到认真反思、深入研究、系统治理。公司对巡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每周汇总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账销号,确保不完成整改任务决不收兵。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始终紧抓不放、一查到底,在整改时限上,明确巡察反馈后的3个月内为集中整改阶段,要求立行立改的整改任务原则上在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公司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把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整改、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25项整改成果,包括编制5项专项计划、方案,制定10项制度、规则,出台10项长效化规范工作指导性文件,全面推进公司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通过真督实查、传导压力、分解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果的长效化、制度化,切实做到了问题有反馈,整改有实效。
二、深挖问题根源、落实整改举措、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公司党委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深入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截至2025年3月31日,巡察反馈的30项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落实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工作要求有差距
(1)针对“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总支未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宁夏考察调研时关于党纪学习教育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问题
一是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宁夏考察调研时关于党纪学习教育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2月重点学习研讨内容,公司各级党组织全面完成学习研讨。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月制定《月度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清单》下发各下属党组织,《清单》提出当月重点学习建议,督导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截至目前,公司党委已开展8次“第一议题”学习,各下属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有序开展。
(2)针对“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总支未按要求组织班子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开展学习研讨”的问题
公司党委先后通过书记上党课、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组织进行交流研讨。
(3)针对“党总支书记未在‘七一’期间讲授纪律党课”的问题
一是2024年11月党委书记主讲《严守党的纪律、务实担当拼搏,勠力同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纪律党课。二是制定并下发《2025年度党课学习计划》,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对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内容作出了详实预安排。同时明确要求各支部书记每年讲授党课不少于1次。公司于3月31日召开2025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会,党委书记为全员讲授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廉洁党课。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4)针对“2021年、2022年均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仅专题研究1次”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试行)》,确保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公司党委于2月7日召开党委会,对一季度意识形态进行专题研究和研判,各支部分别于2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讨意识形态工作。
(5)针对“2023年度第一党支部,弘科党支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缺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问题
一是第一党支部、弘科党支部按要求补齐2023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涉及意识形态相关内容。二是公司党群工作部每月组织各下属支部党务工作者召开党务工作推进会,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包括意识形态工作在内的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
3.下属企业宏明博思药业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不到位
(6)针对“宏明博思药业审议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中介机构选聘结果认定、特药事业部和等级事业部2024年度销售政策等7项重大经营事项未提交支委会前置研究”的问题
一是宏明博思药业完成《党支委会议事规则》及其“两个清单”的修订印发,确保企业重大经营事项提交党支委会前置研究,充分发挥党支委领导作用。二是修订完善公司本部《党委会议事规则》及党委会研究决定事项、前置研究事项两张清单。三是进一步梳理“7项重大经营事项未提交支委会前置研究”的重大经营事项,明确由宏明博思药业经营班子主抓,党群工作部牵头,财务部、特药事业部、等级事业部、院外事业部和业务发展部等多部门协同配合,通过建立整改措施,责令整改并明确责任人员,对涉及问题进行整改。四是针对7项未提交支委会前置研究的重大经营事项,其中引进培哚普利叔丁胺片项目、氟西汀口服溶液项目和其相关调整业务政策已分别于2024年第2次、第9次,2025年第2次党支委会前置审议通过,并按决策程序提交研究;在2025年第2次党支委会上前置审议通过了特药事业部2025年业务政策、等级事业部2025年业务政策、院外事业部2025年业务政策(含国家集采产品),并按决策程序提交研究;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合作已完成,招采部已修订《物资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在2025年第3次党支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同时要求特药事业部、等级事业部、院外事业部和业务发展部严格按年度销售目标及业务政策开展工作。五是已按照规定对宏明博思药业总经理、分管营销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三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强调涉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党支委会作出决定,涉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支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等作出决定。必须坚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同时坚持质量和效率相统一。
4.投后管理不深入,完成经营目标有差距
(7)针对“推进宏明博思药业二期中试生产楼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宏明博思药业2024年经营计划中,明确‘拟于2024年3月前完成中试楼总包招商及施工许可办理,2024年4月开始施工,2024年10月前完成装饰施工,2024年12月前完成验收’。截至2024年9月仅完成总包招商,未完成施工许可办理,也未开始现场施工”的问题
一是项目进展不及预期存在的客观原因。宏明博思药业二期中试生产楼于2015年开始建设,2022年国家颁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和《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等新法规,新法规对二期大楼原定修建方案影响较大。宏明博思药业根据新法规要求对原方案进行全面复核,部分不符合新法规条款需进行设计优化并返工处理。另外,原大楼装修方案按高端豪华标准设计,成本高,不符合并购完成后国有企业装修标准和成本管控要求,需对原装修方案进行优化报批。综上,导致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通过多方努力,在2024年1月完成规划整改、调规审批。复工后初始合作的策略受阻,按规定启动公开招标。因进行总包的公开招标,需要设计院出图、设计变更、清单编制、现场已完工未完工工程量的统计、返工清单、控制价等完成后,才能进行挂网招标。此项工作从2023年8月份开始梳理,2023年1月份完成后开始挂网招标,3月份开始评标定标,5月份最终确定总包单位,6月签订合同。招标流程历经9个月,给施工进度造成影响。二是宏明博思药业二期中试生产楼工程项目现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内完成建设;同步制定了《项目工作计划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各阶段关键节点(如装饰施工、设备安装、验收等);项目历史问题已解决。三是成立工程项目建设专班,组建由公司领导、分管部门经理、宏明博思药业总经理助理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定期核查进度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四是成立运营专班并完成发文,派驻专人对接研发实验室、质检区域等核心功能区的招商需求,提前规划设备采购及入驻方案,避免后期验收与运营脱节。
5.对宏明博思药业经营管理指导不足、监管不够
(8)针对“宏明博思药业未按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末,宏明博思药业共有4类产品的单位成本高于不含税销售单价,但宏明博思药业未对以上4类产品进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测算,未根据测算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符合《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问题
一是2024年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测算已完成,相关数据已在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体现。二是就宏明博思药业2024年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主动开展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与年报审计事务所进行了密切沟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宏明博思药业2024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377万元。
(9)针对“宏明博思药业投资行为程序不严谨。针对“宏明博思药业投资行为程序不严谨。2023年4月28日,宏明博思药业与XX公司签订了XXX万元的XX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及相关权益转让合同,2024年2月29日,宏明博思药业与XX公司签订了XXX万元的《XXX资产转让协议》;以上2笔药品转让由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作为价值依据,但宏明博思药业在签订协议之前,均未逐级上报四川发展(控股)公司评估备案”的问题。
一是宏明博思药业完成评估备案工作指引文件的编制印发,后续将严格按照该文件推进投资评估备案工作。二是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督导宏明博思药业持续跟踪学习总部最新制度文件,结合最新制度对新引进项目的相关内部流程作好安排。三是根据省国资委对无形资产投资管理的最新要求,公司企业管理部积极与总部相关部门沟通,探索对无形资产评估相关制度的修订,在做好风险管理的同时,推动决策效率提升。四是由公司分管纪检工作领导组织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宏明博思药业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开展谈话提醒,强调工作要求,责成严格按制度要求执行。
(10)针对“宏明博思药业供应商扩库工作完成度偏低。宏明博思药业2024年计划新增45个物料供应商,截至2024年10月,完成6个,进行中26个,延迟开展13个,完成率仅约13.3%”的问题
一是宏明博思药业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提高执行率,严格评估前期审计、小样测试、生产计划安排等各项工作,制定《供应商开发评审表》并严格进行工作跟踪,提高供应商新增计划执行率。二是结合宏明博思药业实际生产情况及验证计划,制定2025年供应商新增/扩库计划并审批通过,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相应工作。三是宏明博思药业制定印发《供应商管理办法》,后续根据总部及公司本部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1)针对“违纪问题频发。2019-2024年,四川生物医药集团本部包含原主要负责人在内的3名党员干部因违纪问题被处分处理、1名预备党员因2020年先后3次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被延长预备期”的问题
一是公司党委制定印发《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研究制定公司《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强化政治监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健全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警示教育机制,杜绝违纪问题发生。二是研究制定《中共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案》,今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以案促改内容纳入剖析材料,并形成整改措施,推动制度机制上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为推进四川生物医药集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12)针对“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和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有差距,从谈话中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和职工对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反思和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公司党委制定印发《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研究制定公司《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强化政治监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健全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警示教育机制,确保公司各级党组织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3月,公司党委先后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全员集中观看警示视频、开展集中约谈、签订廉洁承诺、上廉洁警示教育党课、参观廉洁教育基地,从“理论引廉、警示促廉、文化育廉”三个方面一体推进廉洁医产建设。二是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公司内部以案促改案例纳入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剖析内容,巩固对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的反思和认识。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短板
(13)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仅讲授1次廉政党课,不符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讲授2次专题廉政党课的要求;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总支均未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符合每半年召开党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的要求”的问题
一是公司党委制定《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2025年度党课学习计划》,明确党委书记每年讲授廉洁党课不少于2次,各下属支部书记每年讲授廉洁党课不少于1次。二是3月11日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公司党委召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党委书记为全员讲授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专题廉政党课。
(14)针对“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有弱项。2023年,四川生物医药集团财务总监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照搬照抄上年度报告,经比对相似度超过90%;下属企业宏明博思药业除党支部书记外的其他班子成员均未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的问题
一是公司财务总监完成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整改修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完善2023年度、2024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二是宏明博思药业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按要求补充完成。三是逐级开展提醒谈话。由公司党委书记对财务总监、党群部门负责人及宏明博思药业经营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纪检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通过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强调工作要求,责成严格按要求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做到整改任务闭环管理。
3.“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
(15)针对“2021年,四川生物医药集团业务招待事前审批单未填写申请日期及审批日期,8笔餐饮费用未附餐饮菜单,11笔市内交通费用未执行事前审批”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要求各级相关审核责任人按照制度加强把关审核,在申请单据上须明确填写事前申请的审批日期。二是在公司组织开展业务招待费的专题培训,就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及日常报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宣贯、咨询答疑,强化制度要求传导,保障日常规范执行。三是由公司分管纪检工作领导组织行政、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强调工作要求,责成严格按制度要求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16)针对“下属企业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宏明博思药业2024年1月、3月提拔2名中层管理人员未经支委会研究,直接由总办会决定”的问题
一是经调查核实宏明博思药业2名中层管理人员根据当时公司总办会议事规则报公司总办会审批,其选聘方式为内部晋升,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或背景调查,集体讨论决定,依法依规任职等选聘程序,无选聘程序缺失及倒置情形。宏明博思药业党支部重新修订《党支委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4月印发,将原规定“研究决定纳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范围的党组织、群团组织及其工作部门干部的任免;前置研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以及考核及薪酬事项。”调整为“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研究决定中层及以上干部推荐、提名、任免有关事项。”二是指导宏明博思药业厘清干部管理权限与决策范围,修改党支委会议事规则、总办会议事规则,制定并印发《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层级和决策层级,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确保中层管理人员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党支委会规定流程执行相关程序。三是2名中层管理人员先后于2025年2月、6月离职,鉴于上述实际情况,两名中层管理人员任职事项不再另行提交党支委会审议。同时由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委书记对本部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宏明博思药业总经理及组织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开展谈话,由分管领导对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开展工作。
(17)针对“总支委会(支委会)、总办会、董事会权责不清,落实党组织研究决策事项有偏差。四川生物医药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中,仍规定本部纳入中层管理人员(党组织、群团组织及其工作部门干部除外)范围内人员的任免事项经总支委会研究后由总办会审批,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四川生物医药集团提拔6名中层管理人员经总支委会研究后由总办会审批。2024年6月下属企业宏明博思药业提拔2名中层管理人员,经支委会研究后仍提交总办会审批”的问题
一是四川生物医药集团的6名中层管理人员均根据当时公司党支委会议事规则报公司党支委会研究后提交总办会审批,4名选聘方式为组织提拔,通过动议、民主推荐与会议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档案审核、廉洁意见、公示等选聘程序,无选聘程序缺失及倒置情形;2名选聘方式为进一步使用,通过动议、会议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档案审核、廉洁意见、公示等选聘程序,无选聘程序缺失及倒置情形。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委重新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4月印发,将原规定“研究决定纳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范围的党组织、群团组织及其工作部门干部的任免;前置研究公司本部纳入中层管理人员范围的干部人选(党组织、群团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干部除外)”调整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研究决定干部推荐、提名、任免有关事项”。二是四川生物医药集团组织开展组织人事条线专项培训,传达贯彻“党管干部”精神,学习研讨干部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权责范围、程序规范、决策权限等,严格落实党组织研究决策事项。三是监督指导宏明博思药业厘清干部管理权限与决策范围,修订完善《党支委会议事规则》《总办会议事规则》等,明确由党支委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研究决定干部推荐、提名、任免有关事项。四是开展提醒谈话。由公司党委书记对本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宏明博思药业总经理、组织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责成严格按工作要求执行。
2.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
(18)针对“内部竞聘程序有缺失。2022年1月,XXX通过内部竞聘任职下属企业弘科公司执行董事时,缺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党风廉政意见、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背景调查等程序”的问题
一是XXX2019年9月任弘科基金投资管理部部门负责人(中层正职)、2022年1月通过内部竞聘于4月任弘科基金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层正职),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组织2022年1月组织开展选任干部时,内部竞聘制度不完善,未明确内部竞聘程序及要求。四川生物医药集团重新修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完善内部竞聘程序,明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党风廉政意见、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背景调查等环节,于2025年3月经四川生物医药集团三会审议通过并印发。二是四川生物医药集团通过开展民主测评、背景调查、能力素质测评,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再次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对XXX进行任职期间考察评估,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委书记与XXX进行任期谈话。三是四川生物医药集团组织开展组织人事条线专项培训,组织人事分管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文件。四是开展提醒谈话。由公司党委书记对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对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责成严格按工作要求执行。
(19)针对“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不规范。(1)职级界定及转任程序有瑕疵。四川生物医药集团《职位管理办法》规定资深专员视同为中层副职职级,其中1名资深专员平级交流为中层副职,均违反了相关规定。(2)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不完善。四川生物医药集团现行《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未区分中层正职与中层副职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未明确总助级管理人员从事管理岗位的年限。2023年11月,XXX任部门正职满2个月即进一步使用为总经理助理。(3)下属企业宏明博思药业中层管理人员制度建设不健全。宏明博思药业现行的《人员异动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晋升流程不符合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要求,缺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等环节”的问题
一是四川生物医药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职级界定及转任程序有瑕疵,原《职位管理办法》规定资深专员视同为中层副职职级且未明确专业序列中资深人员进入管理序列的程序。四川生物医药集团重新修订完善《职位管理办法》,规定专业序列资深及以上可享受中层管理人员同级待遇,明确专业序列中资深及以上人员进入管理序列必须履行组织提拔、内部竞聘等干部选任程序,于2025年5月经四川生物医药集团三会审议通过并印发。二是XXX2020年1月任弘科基金风控总监(中层正职),2022年5月任四川生物医药集团业务管理工作组负责人(资深专员),2023年9月任四川生物医药集团企业管理部经理(中层正职),2023年11月四川生物医药集团总经理助理(中层正职),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原《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任职条件不完善,未明确总助级管理人员从事管理岗位的年限,未区分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任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四川生物医药集团重新修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严格区分中层正职与中层副职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明确拟任中层正职需担任中层副职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2年、拟任总助级管理人员担任中层正职的工作年限应不得少于1年,于2025年3月经四川生物医药集团三会审议通过并印发。三是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在党委会及各级党支委会组织学习,加深组织人事制度规范的掌握、加深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理解;并开展组织人事条线专项培训,提升组织人事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干部选拔任用实操技能。四是加强对宏明博思药业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人员异动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确保符合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要求,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党风廉政意见、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考察或背景调查等选拔任用程序。五是宏明博思药业人力行政部联合党群工作部,在2025年4月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监察全覆盖专项工作中,对CMO部总监XXX完成考察和背景调查、集体讨论决定,依法依规任职,并召开党政联席会对其任职情况进行研究和任命,经查不存在违规违纪情形;XXX于2024年6月由宏明博思药业动议提拔为特药事业部副总经理,任职试用期6个月,经任职试用期绩效考核、转正述职、公司审定等程序确定其不胜任特药事业部副总经理职务,已于2024年12月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在2025年4月混合所有制企业监察全覆盖专项工作,未对已离任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研究和任命。六是开展提醒谈话。由公司党委书记对人事部门负责人、宏明博思药业党支部书记、组织人事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本部及宏明博思药业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责成严格按工作要求执行。
3.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
(20)针对“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总支书记,兼任下属企业宏明博思药业党支部书记,现场参加宏明博思药业党支部活动、主持宏明博思药业党支部工作次数较少,如2023年宏明博思药业党支部主题教育和专题学习会议均由宣传委员主持”的问题
公司党委进一步强化对包括宏明博思药业党支部在内的下属党支部的指导力度,以“清单制、台账制、销账制”方式,常态化开展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督导,推进组织和工作全覆盖。通过按月向下属党支部下发《月度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清单》、召开月度党建工作推进会、组织集中培训等形式,督促指导宏明博思药业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有序开展日常党建工作。完成宏明博思药业党支部书记改选,由公司党委副书记担任宏明博思药业党支部书记,推动党建责任与经营责任相衔接、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截至目前已主持召开3期党支委会、1次党员大会。
4.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
(21)针对“四川生物医药集团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未记录8-12月组织生活内容”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配齐配强各级组织党务干部,各下属支部均配有一名党务工作者,党委每月组织召开党务工作推进会,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开展工作者业务培训,现场解答工作难点。二是制定印发党委会议记录工作规范,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会议记录,强化会议记录工作机制及要求。三是将工作手册记录情况纳入月度工作清单,每季度对下属各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化记录情况进行常规性检查。四是开展提醒谈话。由公司党委书记对本部第二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强调工作要求,责成严格按要求开展党务工作。
(22)针对“2023年7-12月、2024年1-9月,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总支委员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只记录了‘同意’二字,未完整记录领导的意见和工作要求,未充分体现会议决策过程”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党委会议记录工作规范》,进一步健全规范会议记录,强化会议记录工作机制及要求,确保将每位委员在党委会上的表态发言准确详实记录。其中干部任免事项增加组织人事人员记录,党委委员发表的意见和主要理由、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均如实记录,讨论人事任免事项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二是开展提醒谈话。由公司党委书记对本部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强调工作要求,责成严格按要求开展党委会记录工作。
(23)针对“下属宏明博思药业党支部2023年8月31日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未记录党员相互批评意见。2024年7月15日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XXX为入党积极分子、XXX为发展对象,未记录会议表决情况”的问题
一是公司党委督导宏明博思药业党支部研究制定《2024年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案》报公司党委审核通过后执行,公司党委派专人现场到会督导,确保会议规范召开,规范记录党员互相批评意见。二是督导宏明博思药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严格记录会议表决情况。
5.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
(24)针对“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总支在发展XXX入党时,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缺少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委备案等材料;个人思想汇报质量不高,存在应付现象”的问题
一是利用下属党支部党务工作月度推进会,对如何审核培养对象材料、提升党员培养质量开展专题培训,明确提出工作要求。督导下属党支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严格要求具备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委备案等材料,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要求第二党支部对XXX入党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复核,对存在缺失的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并以此为例督导下属各党支部加强对个人入党思想汇报材料的把关,提升党员培养质量。三是开展提醒谈话。由公司党委书记对本部第二党支部书记、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强调工作要求,责成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25)针对“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总支在发展XXX入党时,在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缺少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建议、公示,以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等材料;政治审查中,缺少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情况、综合政审报告”的问题
一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研究制定下发公司党委《发展党员全流程材料清单》,厘清发展党员的24个步骤,27份材料。督促各支部全面核查2024年以来发展党员入党资料,并进行查漏补缺。二是督导下属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政治审查工作要求,规范提供政治审查情况及综合政审报告。今年以来已按规范程序完成4名预备党员转正,公司发展党员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开展提醒谈话。由公司党委书记对本部第二党支部书记、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强调工作要求,责成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26)针对“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党总支在发展XXX入党时,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关于审批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中,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9名,投票表决却有10名赞成;还缺少预备党员公示及上级党委预审相关批复材料”的问题
一是督导下属党支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规范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并按照要求据实做好表决记录工作。二是督导下属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出具预备党员公示及党委预审相关批复材料,并举一反三,要求各支部就发展培养对象现有资料进行逐一检查,完成查漏补缺。三是经查2023年12月12日,本部第二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了关于XXX同志转为预备党员事宜。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10名,应到会10名,实到会9名,一名党员因故请假。会前,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口头征求该党员意见,该党员表示同意XXX同志转为中共预备党员。期间,支部未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收集该党员书面意见,工作人员在大会上将其口头赞成意见统计在票数内并按10票赞成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根据以上情况,由公司党委书记对本部第二党支部书记、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强调工作要求,责成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27)针对“2023年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四川发展(控股)公司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中,指出‘医产集团1名高级投资经理2020年先后3次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四川生物医药集团虽已于2021年9月对该员工作出了延长入党转正预备期的处理决定,但未将该问题纳入整改台账、举一反三、深入整改”的问题
一是将公司近年涉及违纪案例纳入本次巡察整改台账,举一反三、深入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二是将对照违纪案例进行剖析纳入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三是党委研究制定公司《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在日常、融入经常,推动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与法律法规意识,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标本兼治、抓好以巡促治,推动巡察整改成果深化巩固
下一步,四川生物医药集团将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真正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计划,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快推动重点项目、重大专项工作落地,实现“政治铸魂”及“业务提能”。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配齐配强二、三级公司党务干部,严格程序和标准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在总部统一部署下实施企业文化沁润工程,夯实“医心向党 健康为民”特色党建品牌,积极打造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先进典型并申报四川发展(控股)公司党建示范引领工程示范单位,指导下属企业积极争创省国资系统“四心一高”示范点,打造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样板间”。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党员网络言行管理。持续推进工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夯实完善基层团组织体系,用心用情做好托底性帮扶工作。
二是坚持从严治党,筑牢纪律防线。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党建的党委委员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实抓细政治监督,创新方式方法,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打造过硬纪检队伍。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政治纪律教育,聚焦“关键少数”和“一把手”,抓好本部部门和下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努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三是坚持整改巩固,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决克服“过关”“交卷”的想法,持续排查制度缺陷漏洞。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制约公司事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建立健全各级企业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牢牢抓住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强化考核激励,着力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规范完善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培养选拔体系,分层分类抓好人才培训培养,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是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事业发展。在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方法体系的意义,总结工作经验,以巡察视角形成工作方法,在事业发展中坚持标本兼治,以点带面。持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着力提升全体职工忠诚履职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依法依规意识。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促进创新上。结合开展同类同改、未巡先改、边巡边改工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进一步聚焦做好“后半篇文章”,继续坚持严要求、高标准推进落实各项重点业务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方法与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深度融合,进一步规范实体企业日常经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强做优做大实体企业,加快培育一批产业领军支柱企业,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力争成为省属国企在生物医药领域的排头兵和创新发展的新引擎。
特此报告。
中共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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